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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乐怡

小产权房最新消息政策哪位朋友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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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j7758258 有用 1

目前没有有利于小产权房的信息。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购房者可以采用的措施如下:
1、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4、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的是改革的方向,包括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并没有谈及如何解决“小产权房”这样具体的问题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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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样_5968 有用 1

1、据住建部相关人士透露,住建部已经明确提出将治理违法建筑作为2015年需要重点突破的工作之一。因而,作为违法建筑的一种,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也将得到进一步解决。
2、国土部上报中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设计,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持续重点推进。2015年会选择若干试点,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验。
3、国土资源部瞄准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从部门实际和履职尽责出发,把集中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这项专项整治工作由部领导亲自挂帅,要求刹风治乱,坚决叫停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同时,国土资源部已组织人员先后赴5省(市)督办“小产权房”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张杨空间装饰 有用 1

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国家小产权房政策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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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 各地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小产权房的发展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事情,很多人都对小产权房是否有转正的机会,国家政府怎么对待小产权房等等,2014各地小产权房最新消息有哪些,小编汇总了一些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2014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该部执法监察局近日派人赴五省(市)督办,针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开展“三个一批”的突击专项整治活动。所谓“三个一批”,即坚决拆除一批“小产权房”,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北京】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2014年1月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外透露,北京已经列出小产权房清理整治的时间表,各区县将建立小产权房“台账”底数,并在2014年下半年全面拆除所有“上账”违建,确保小产权房零增长,严打在建、续建、在售项目。同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透露了另一则信息:针对已售已建的小产权房存量项目,北京将在2014年研究分类处理办法,总的原则是确保不占用耕地、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并且北京国土局相关人士介绍,北京已经列出小产权房清理整治的时间表,各区县将建立小产权房“台账”底数,并在2014年下半年全面拆除所有“上账”违建,确保小产权房零增长,严打在建、续建、在售项目。【石家庄】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2014年1月3日,石家庄市召开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调度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集中整治活动,坚决遏制“小产权房”违法建设和销售行为。根据会议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制定遏制“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行为的实施方案,各区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集中整治活动,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省会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海南】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2014年1月10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中表示,2014年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约425万平方米,拆除约400万平方米,2014年要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建筑尤其是“小产权房”的底数,实施分类处理。省住建厅厅长王志宏在会上介绍,在整治违建活动中,各市县敢于碰硬、取得了突出成效。海口、三亚两市拆除总量占全省总拆除量的90%,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推进之快值得全省好好学习和借鉴。在之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海南省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提到,2014年2月至4月,省国土厅和省住建厅将对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确定并下发全省“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各市、县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查清理出来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分类进行查处整改。【内蒙古】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2014年1月10日消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发文,责令各盟市集中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排查摸底,坚决叫停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凡已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一律不得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为“小产权房”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施工许可证、实施项目监理、发放预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全区各地排查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坚决拆除违反规划,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小产权房”。同时对承建单位进行摸底清查并记入信用档案,与企业年检、延续、升级直接挂钩,对等级差的单位向社会予以公布。【新疆】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2014年1月13日消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住建部门全面排查摸底违法建售小产权房情况,增强执法合力,坚决查处违法建售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新的小产权房出现。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元,对租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住房等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拟建、在建,已售、在售小产权房类型、数量、分布等情况,分类梳理问题,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坚决叫停,在建、在售的一律停止建设销售,未开工的不得开工建设;对顶风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情节恶劣的予以曝光,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反弹之势;对摸底调查中发现违规为小产权房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江西】2014小产权房最新消息:江西省赣州市发布的《关于印发全市“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表示,2014年1月25日前,摸清“小产权房”的建设者、动工时间、建筑面积、占用土地权属、面积、规划手续、交易、办理产权登记等情况,逐类逐项填写调查表,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可靠。并明确在6月25日前将完成赣州市“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江西省表示,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一律不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包括: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旧村改造等方式建设的“小产权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及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等。关于小产权房最新消息的相关信息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尽管小产权房不合规,却还是有很多人冒险选择了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的未来走势如何是很多人都关心的,所以小产权房的信息都能引起人们的巨大关注,不管未来小产权房如何走向,但至少现在小产权房是被禁止打压的,所以小编建议大家还是尽可能不要选择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新政策解读(2016最新)

小产权房新政策解读(2016最新)

相信很多人都在平时生活中听到过“小产权房”这个称谓,不过它具体指的是什么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实际上小产权房指的是那些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而实际上这种房子是没有真正的房产证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小产权房的含义以及2016年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下面华律网小编将向大家介绍有关小产权房的知识,让大家对小产权房有个更全面的了解。小产权房解释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2012年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小产权房不得发证《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对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觉得,对于这些和政策有关的产权等,一定要多加关注最新政策,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当然,如果政策读不懂的话也可以多看看网上的解读,例如上述内容,相信能帮助你更好的理解内容。

小产权房子最新政策内容,了解你身边的知识

小产权房子最新政策内容,了解你身边的知识

现在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居民一般都有自己的房子,农村也是,每个家庭都会建造小房子,改善我们的生活条件,农村有些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的房子,这些房子就叫做小产权房,关于小产权房,我们的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目前就颁布的有小产权房子的最新政策,想必大家还不了解关于政策的详细内容,今天我们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这就是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内容,内容讲解的很详细,毕竟小产权房的政策也属于法律的范畴,所以说我们大家都要遵守法律制定的每一项内容,而不能触犯法律,而且法律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人民的利益,我们大家都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律这方面的知识大家应该只是了解的皮毛,建议大家都能在平时多学习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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