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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林楠

谁晓得大连金州新区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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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3条回答

张经理1302 有用 1

据我所知,不止一处:
大连金州新区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
大连金州新区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城街1号
大连金州新区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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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椿 有用 1

大连金州新区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578-16
途径公交:12路711路812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悠chen 有用 1

我知道是地址:大连金州区黄海西路169,公交有昌赫802路加车、昌赫806路加车、昌赫807路等,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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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介绍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介绍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之中,房屋可以说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它除了给我们提供安宁的居所外,更多地还被用作经济价值。因此,关于房屋登记的法律也就十分复杂了。房屋涉及到转租转让等,相应的法律自然也就有所涉及,许多人对于房屋管理办法往往知之甚少,本文就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管理办法,从而供大家有需要的时候好做下参考。所有权登记1、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2、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三三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抵押权登记1、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2、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3、对符合规定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下列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一)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被担保债权的数额;(三)登记时间。4、本办法四四所列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5、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前款(四)项材料。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6、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而转让,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7、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一)主债权消灭;(二)抵押权已经实现;(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四)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地役权登记1、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2、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地役权合同;(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五)其他必要材料。3、对符合规定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可将地役权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房屋登记簿。4、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登记证明;(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预告登记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3、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5、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主债权合同;(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6、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六)其他必要材料。7、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主债权合同;(五)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其他登记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的,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房屋登记机构发现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申请登记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对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办理更正登记期间,权利人因处分其房屋权利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3、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4、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5、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1、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3、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已经大致了解了房屋登记的一些管理办法。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房屋登记包括所有权登记、使用权登记等等吗,这些权相差一个字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因此应当引起大家的重视。另外,房产有变更的一定要遵循法律及时办理,尤其是一些农村的共有土地,涉及到的人非常广泛,应当妥善处理,从而避免日后更加复杂的法律纠纷。

最新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注意要点

最新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注意要点

近年来,由于人们出行出差的方便,我们很多人选择住旅店,住酒店,但是一些小的旅店是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我们在住店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是没有法律来进行维护的,因此有很多人在住店的期间受到了伤害,国家为了有效的避免伤害事件和保护这部分人的权益,就出台了房屋登记办法,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新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不管我们是开店的还是住店的都要注意留心一下,这样有利于保障我们的权益。一、开店需要办理房屋登记:一般来说开店需要5个程序,它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经过有关部门的受理之后,相关部门和人员会对房屋进行一系列的数据采集,核实之后就可以记录在登记簿内,然后对开店者进行发证。对于开店者来说,首先他们办理房屋登记必须要保证他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地的土地使用权是他自己的,而且房屋的登记机构一般是依照法律法规来规定进行办理的,因此所有的申请材料都要公示,然后进行备案。对于办理房屋登记证的人来说,如果在房内发生了一些法律事件之后,有关部门要对房屋进行调查,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而且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权利对已经办理房屋登记证的房子进行依法取缔,如果我们的房屋是未成年人的房屋,那么应该有未成年的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未成年人的书面材料。二、住店人的房屋登记:我们在外出住店时,如果有关的店主会让你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而且还会出示所有住房人的姓名证件时,你要配合登记入住,然后要回自己的身份证明,如果你去到不需要你出示身份证的旅店,小编建议大家换一家店入住,并且赶紧离开,因为这家店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极有可能会造成你的一系列人身伤害,因此大家碰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注意。关于房屋登记管理的办法,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因为管理办法是国家范围内执行的,因此不管是开店的还是住店,都要遵循这种管理办法,它可以切实的保证你的人身安全,以及你的房产安全,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

对于无法一次性购置房产的朋友而言,申请利率合适的贷款是不错的选择。但是纵观目前市面上各大银行旗下可以提供的贷款利率,我们发现这些都不太令人乐观。所以为了节省成本,小编建议大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只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且参考合适合理的规范步骤入手,那么一般都可以成功获取到适合购置房产所需的资金。一、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6个月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2、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除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6、外地户口、本地农户借款人须提供联系人;7、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大连不支持外地公积金贷款,所以如果是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暂时就不能在大连使用公积金贷款了。二、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1、大连市沙河口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长兴街123号电话:(0411)84652355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528路、16路、18路、26路、410路、4路、43路、1021路、1022路、青泥洼桥-前/后关、303路、11路、19路、29路、35路、505路、532路、二十高中-建设街、兴业街-拉树房、大黑石-建设街。2、大连市中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武汉街51号电话:(0411)82817997公交线路:403路、517路。3、大连甘井子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华南广场转盘西行300米北侧-远洋广场公建)电话:(0411)86794849公交线路:9路、19路、20路、38路、38路加车、413路、42路、43路、45路、704路、803路、908路、第五郡-姚家、第五郡-姚家加车、动力院景-蓝天山庄、二十高中-建设街、泉水客运服务中心-长兴市场、姚家-兴工街。4、大连市西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黄河街76号电话:(0411)83705958公交线路:40路、526路、541路、大黑石-建设街、二十高中-建设街、祥和花园-胜利桥北、兴业街-拉树房、兴业街-棋盘新村、1路、1路加车、411路、414路、512路、527路。注意:以上网点上班时间都为周一至周五9点到17点上文举例的是大连本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知识,其中具体包括了贷款条件、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等等。由此得知,虽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比较合理,并且对于大部分朋友而言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用户都能够顺利申请,因为只有满足了上文所述的几大条件才可以赢得最终的满意效果。否则一般都无法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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