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酆才艺

苏州限购令细则

求苏州限购令细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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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7条回答

欧迪派装饰 有用 1

是的,你是外地人,外地人从今天开始,最多只能买一套房,有关细则就是,要交满一年的工资穗,还有暂住证要满两年,像你这样肯定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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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T6国际 有用 1

对在本市区购买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本市对其售房。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函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户籍,暂停本市向其售房。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由原来的3个月不能调高,调整为今年内原则上不能调高。

金色衫林 有用 1

好像你在苏州没有社保记录,所以目前还不好买

派瑞装饰 有用 1

这个分为昊中、平江、高新、苏州工业园等等,谢谢,希望能帮到你的额,,,,,,,

万星品味装饰 有用 1

苏州新版限购令细则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市区住房限购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该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贵州旗峰 有用 1

一、
暂定在市区已有
1
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
的前
2
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
1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
(
城镇社会
保险
)
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
1
套住房
(
含定销商品房、
危旧房小
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
。对在市区已拥

2
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
庭、
不能提供
2
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
1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
(

镇社会保险
)
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
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
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
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
(
契约
)
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
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

纪业务;
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
(
契约
)
时,
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督促购房人如实填
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
(
对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该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对未严格核实购房
人购买资格、
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
(
契约
)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经纪机构,
依法严肃处理。


三、
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
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
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附:
2010
年版苏州限购细则

祥云装饰 有用 1

苏州限购的市区是指沧浪、吴中、相城、金阊、平江、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7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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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限购令细则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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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限购令细则相关介绍

北京购房限购令细则相关介绍

北京购房限购令是在2011年2月17日的时候开始实行的,这是一套严格限购的政策。北京市的人口是比较多的,大部分的人口来自于外地打工族,很多人都想要在北京购买房子,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很多原本居住在北京的原生居民买不到房子。北京政府为了限制这种恶意购买房子的情况而做出了政策调整,限制大量购买房子。北京购房限购的明细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北京限购政策。北京购房限购令明细介绍:1、获悉,市住建委已制定并下发了北京楼市调控新政的执行细则,各区县都已开始按照该细则办理具体业务。此外,按新规定,拆迁安置住房将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购买人,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后直接进行网签,但网签后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数量。2、从内容看,细则首先明确,凡在2011年2月17日零时零分之后,进行网上签约的住房交易,均应当执行新的限购政策。据了解,在2月17日,北京还有部分区县进行了少量的网签,这部分网签依然需要进行购房人资格的审核。3、其次,细则明确拆迁安置住房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购买人,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后直接进行网签,网签后计入已拥有住房数量。这意味着,已经获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的家庭,还可以新购买一套住房。但拆迁家庭现在名下已有住房数不会影响安置房的获取资格。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拆迁安置房是在拆迁过程中进行的补偿,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安置房为实物补偿。被拆迁家庭并非是主动去购买新房,而是被动的因拆迁而获得补偿,因此即使家中已拥有两套住房,仍然不影响获得拆迁安置房。而如果加上拆迁安置房,家中已有两套住房的,将则无法再新购住房。4、第三,执行细则明确了赠与、房产抵债、继承等行为如何执行“限购政策”。按照执行细则,被赠与方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房产抵债需法律文书,否则也需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继承则正常,不需要通过购房资格审核。5、此外,在家庭房产套数认定等问题上,执行细则也明确,除了商品房,房改房、有产权的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只要是拥有产权的住房,都将计算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有产权的保障房等。值得注意的是,非同一家庭的两名及以上个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产权,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但共有产权人相互之间转让共有住房产权的,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北京购房限购政策明确地规定不可以在北京购买多套房产,如果要在北京购买多套房产需要缴纳的税金也是非常高的。另外没有北京户口的社会群体,是不允许在北京购买房子的,如果没有户口就需要有五年以上的暂住证和居住证。在北京购买房子是分地段的,有些地段的房子是不允许外地人购买的,想要在北京购买房子的朋友,一定要了解北京的房产限购政策。

北京限购令细则最新介绍

北京限购令细则最新介绍

当今社会,买房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房子象征着家,象征着安定,象征着成功。近年来,房价不断攀升,让许多人都望尘莫及,尤其是中国的核心大城市中,如北京、上海等地。虽然房价很高,但是买房的热潮始终未曾消退,为了避免房源紧张的情况,国家针对北京出台了限购令。顾名思义,就是对购房的限制,我们来看看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0〕13号)印发后,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责任,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增加土地有效**,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二)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住房体系。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坚决完成2011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全面推进旧城保护性修缮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等“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京煤集团房山矿区等五片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和老旧住宅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三)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继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规模。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实现配租入住1万户以上。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三、加强税收征管(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财政部门会同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五)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价格等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六)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但不申请清算、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四、切实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七)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五、严格住房用地管理(八)增加住房用地有效**。全面落实本市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总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计划**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量。总结本市“限房价、竞地价”的经验,并在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全面施行。(九)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本市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开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十)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十一)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合同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七、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十二)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开工和竣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进度,严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全过程“阳光工程”。保证普通商品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十三)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税务、公安、民政、统计、人力社保、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土部门要确保住房用地**,并严格依法查处闲置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政策,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基础数据。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税收征管,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统计部门要按照《住宅**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进一步做好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工作。(十四)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十五)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要大力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国家法律先进已逐渐完善,从国民的衣食住行,无一例外。对于购买,国家政策是一再出新,不断变更,以适应国民的需求情况。限购令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虽然城市发展迅速,但包容性也越来越强,无论是外来人,还是本地经济实力较低的人都有各项权利,而本地人也不能完全具有优势,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买房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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