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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高洁

最新房屋限购令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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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镜师69 有用 1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坚决遏制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二、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各商业银行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并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
三、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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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不下的时光 有用 1

1·限购令内容是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往往是一些特价和降价的产品,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
2·限购令内容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华天装饰 有用 1

限购令新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令新政策,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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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房屋限购令的意义与影响

房屋限购令的意义与影响

近几年来,购房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随着房价的逐渐升高,政府也相继推出一些政策来阻止“炒房热"的现象。自2010年北京出台房屋限购令产生成效以来,其他十六个二线级以上城市也随之实施了限购令:本地户口家庭只能购买两套房屋。国家对房屋市场进行的这一种调控,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争议,对当地的房地产商也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有着深远的影响。主要意义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影响一:多地初现退房潮由于政策的出炉时间与消费者下定金的时间存在“时间差”,深圳、北京、广州等城市的部分楼盘已经在十一之后,大量在9月认购的客户,银行贷款的审批将变得异常严格。北京联达四方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峰透露,据其近期从一线市场了解到的信息,在9月签约客户中,不能达到银行贷款条件或者首付需要提高的客户,至少占同期成交量的1/3,加上二次调控出台后还有些客户抱着侥幸心理抢关突围,“绝大部分在售项目将面临史上最大规模的退房潮”。影响二:住建部提示:违反限购令办不了房产证限购令出台后,由于个别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对此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郑重提醒房地产交易各方参与人应当详细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是本地区限购住房套数的相关规定,防止因对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经济和法律风险。同时,房地产销售机构要加大对限购措施等调控政策的告知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门店显著位置标示限购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准确告知每一位购房者相关政策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退房纠纷。购房限购令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房价问题,但房价问题更是一个长久性的问题,需要人们与政府持续的关注,一同调控,采取一些更好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还有一些城市在实施一段时间的房屋限购令后,随即又取消了,可见其并不适合于每一座城市,要结合城市自身的房价特点,来找到更合适的解决办法。

合肥限购令最新政策分析以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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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多个角度的考虑,最为重要的就是希望可以借此调控房价,因此许多城市也都相继出台了限购条款。比如今天为大家介绍的合肥,就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针对的是有意向在合肥本地购置房产的人士。由于大部分朋友对此并没有专业知识板块的理解,因此我们针对限购政策为大家进行了一系列介绍分析。有意向了解的同学可以着重参与讨论。一、合肥限购令最新政策介绍合肥市政府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出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5%提高至35%,出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50%。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二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具体如下:1、加大土地供应,年内将再度供应5000亩,年度供应超万亩。监督开发进度计划,不按开发进度开发的,严肃处理。  2、竞买人报名土地,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一宗土地出让。  3、限购。市区内本地人限购2套;外地人购房需要1年个税或社保证明。  4、市区内暂停有2套住房的本市居民购买房源,暂停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区居民购房,需拥有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新房以备案时间为准。 5、差别化信贷政策。市区家庭首次购房,最低首付30%;有1套住房、住房贷款结清或无房但有1次贷款记录的,买房40%;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买房50%;有2套房,再次购买,有1套或2套未结清的,暂停提供贷款。买第三套停止公积金贷款。(具体详细条款等待合肥市宣传部印发相关文件,限购政策截止时间未定)二、合肥限购令解读限购后,到底是买入还是放手?对此百瑞地产资讯中心主编王敏表示,对于刚需来说,新政会使合肥楼市短暂降温,部分非核心区房价可能有所下挫,尤其是这一轮跟涨但并没有实质性利好的板块,价格超过价值,这些板块的部分楼盘可能率先降价促销。对于有些人来说,这可能就是新的购房机会,要把握时机,结合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条件,趁机下手购入。对于改善型购房者来说,一则此次调控提高了买房门槛,二则市场也会趋于平静。因此该群体可以不用太着急了。可以在入市房源中多挑选比较,真正找到符合自己改善需求的房子再置业。对于投资群体来说,此次调控会影响到购房者的心理。由于房价涨幅也受到限制,新房半年不能调价,调价也不能高于1%,短期投资特别是投机客在合肥市场将很难获得收益。关于合肥新近出台的限购令,对于大部分有意向未来在合肥本地购置房产的朋友们而言还是需要着重关注的。并且更为重要的就是可以对此内容稍作了解,从专业角度系统分析,以便可以掌握大体情况,并且可以借此调整自己的方案,确保利益最大化,并尽可能能够规避不必要的财产损失。那么上文就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的介绍,包括了多个方面的信息。

北京限购令细则最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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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买房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房子象征着家,象征着安定,象征着成功。近年来,房价不断攀升,让许多人都望尘莫及,尤其是中国的核心大城市中,如北京、上海等地。虽然房价很高,但是买房的热潮始终未曾消退,为了避免房源紧张的情况,国家针对北京出台了限购令。顾名思义,就是对购房的限制,我们来看看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0〕13号)印发后,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责任,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增加土地有效**,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二)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住房体系。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坚决完成2011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全面推进旧城保护性修缮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等“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京煤集团房山矿区等五片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和老旧住宅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三)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继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规模。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实现配租入住1万户以上。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三、加强税收征管(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财政部门会同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五)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价格等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六)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但不申请清算、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四、切实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七)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五、严格住房用地管理(八)增加住房用地有效**。全面落实本市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总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计划**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量。总结本市“限房价、竞地价”的经验,并在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全面施行。(九)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本市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开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十)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十一)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合同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七、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十二)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开工和竣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进度,严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全过程“阳光工程”。保证普通商品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十三)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税务、公安、民政、统计、人力社保、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土部门要确保住房用地**,并严格依法查处闲置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政策,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基础数据。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税收征管,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统计部门要按照《住宅**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进一步做好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工作。(十四)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十五)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要大力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国家法律先进已逐渐完善,从国民的衣食住行,无一例外。对于购买,国家政策是一再出新,不断变更,以适应国民的需求情况。限购令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虽然城市发展迅速,但包容性也越来越强,无论是外来人,还是本地经济实力较低的人都有各项权利,而本地人也不能完全具有优势,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买房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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