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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思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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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告怎么写
答能弄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公告圣业告(2014)01号圣菲TOWN城全体业主: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圣菲TOWN城业主委员会筹备小
问请问,成立业主委员会方案有什么
答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
问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谁知道
答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一、入住率超过50% 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发起:
问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什么?
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2年。因为
问请问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
答我所知的,业主委员成立。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社区。社区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在街道领导下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
业主委员会职责有哪些?成立条件以及章程介绍!
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了业主委员会的设置人员和职责吗?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业主委员会享有哪些的权利和对业主承担哪些义务吗?别也傻傻的什么都不懂了,本文小兔就带各位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其中一员的你来了解一下业主委员会职责以及章程,大家来为小区创造更安全、舒适、民主的生活环境。业主委员会职责有哪些?业主委员会代表着全体业主,其权利基础是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除首次业主大会外,以后每年召开的年度大会均由业主委员会筹备、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议期间,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大会报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业主公约的约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选聘、续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业主委员会方可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指物业投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协议方式,选择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续聘物业管理企业",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再次聘用。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分为自然解聘和提前解聘。"自然解聘",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被续期。"提前解聘",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某种原因,合同双方或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合同法》中规定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两类情形:"约定解除",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其特点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同意解除,而不是单方面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合同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上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和反映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审核物业管理企业所作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业主开展多钟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监督并积极协助、支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以保障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业主公约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主要包括以下职责:(1)组织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在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对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条款应当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2)审核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及使用办法"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核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情况,并报业主大会审议和监督。物业服务费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合理、公开以及管理服务水平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依据这些内容和标准进行测算,经双方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予以确定。(3)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等等。(4)调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是指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即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在物业的使用、维修和管理中所发生的争执。物业管理纠纷,包括前期物业管理纠纷、物业使用纠纷、物业维修养护纠纷、物业管理服务纠纷、物业管理企业与各专业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和纠纷、物业租赁转让纠纷、异产毗连房屋管理纠纷,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实施中发生的纠纷等等。物业管理纠纷和解决处理途径有协商、协调、仲裁和诉讼。业主委员会具有调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职责。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物业的公共利益,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六条本会设委员一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一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委员,也可以不是委员。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第七条本会权利1.组织召开和主持业主大会: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3.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第八条本会义务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第九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第十条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1.本会主任;2.本会副主任;3.本会执行秘书:4.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第三章会议第十一条本会会议每3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l/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第十二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第十三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第十四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当本物业有1/3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l/3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第十五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己已投过的~票外,再投一票决定票(赞成或反对票),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项。第十六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成立条件以及章程的介绍,小编就说到这里了,小区的安全的环境,小区的建议民主的制度,小区的公共利益,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同时,业主也对业主委员各个部门起监督与指导作用,让我们对我们生活的小区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吧。
业主委员会章程详细介绍
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了业主委员会的设置人员和职责吗?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开会出现分歧时业主委员会是如何做出决定权的吗?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业主委员会享有哪些的权利和对业主承担哪些义务吗?别也傻傻的什么都不懂了,本文小兔就带各位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其中一员的你来了解一下业主委员会章程,大家来为小区创造更安全、舒适、民主的生活环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物业的公共利益,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六条本会设委员一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一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委员,也可以不是委员。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第七条本会权利1.组织召开和主持业主大会: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3.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第八条本会义务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第九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第十条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1.本会主任;2.本会副主任;3.本会执行秘书:4.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第三章会议第十一条本会会议每3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l/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第十二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第十三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第十四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当本物业有1/3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l/3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第十五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己已投过的~票外,再投一票决定票(赞成或反对票),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项。第十六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第四章委员第十七条本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人数为单数,最多不超过15人。第十八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第十九条本会委员的撤换、增补,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1.已不是业主;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3次以上;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因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第二十一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账目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第二十二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权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2.有选举、被选举和监督权;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的公益事业;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第五章经费与办公用房第二十三条本会的经费由××费用中支出。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本会会议;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账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第二十五条本会的办公用房由解决。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解散或终止。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作为业主或业主委员的你,通过这篇业主委员会章程学到不少知道吧。小区是我家,小区的绿化美化,小区的安全的环境,小区的建议民主的制度,小区的公共利益,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同时,业主也对业主委员各个部门起监督与指导作用,让我们对我们生活的小区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吧。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详细介绍
导语:不断高涨的房价依然阻止不了要买房人的脚步。许多人用尽一生积蓄就是想买一套好房,为了子女,也为自己。购房时,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价格,地理位置等等。有时,好的物业公司也是购房的影响因素。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而存在的民间组织。那么,业主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1.业主委员会的含义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2.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确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对违反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公约,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协调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搞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员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五)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七)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八)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九)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无论您买了房还是在努力赚钱买房,多了解这些知识有益无害,毕竟买房是要住好多年的。买了好的房子住得舒坦花了钱也觉得值。很多时候就是因我们缺少维权知识而让商家钻了空子。了解相关知识不但可以维护自己和合法利益,做人做事也有底气。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能帮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继续关注土巴兔网站,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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