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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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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摊面积不得超过多少有规定吗?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如何规定?
答现在房子越建越高房价也越来越高,但是公摊面积也越来越大,很多人觉得好多钱就那么白白的浪费在公摊上了,很多人就想知道对于公摊面积不得超过多少有规定吗?那么公摊
问请告诉我国家规定个人住房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住宅建筑面积/居住人口。城市人均住房25.4平方米,乡村25.5平方米。国家只是说经济适用房不能超90平方米,廉租房不能超6
问商品房国家规定的交房标准有哪些?房子达到什么标准才能交房?
答商品房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中包括了层高标准、容积率标准以及面积误差标准等。那么商品房规定交房的具体标准都有哪些?今天就跟大家一起看看商品房国家规定的交房标准细则
问普遍性购买商品房对公摊面积有什么规定跟标准啊?
答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跟构成了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处理,目前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不明确,使其成为
国家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标准介绍
国家没有规定商品房的公摊比例。不要以为公摊面积越来越小,住房的舒适程度同公摊区域之间有一个直接的关系,原则上,公摊面积大是住宅,舒适度越高,但两座电梯建筑比一个的更好。那么国家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其实,1995年9月8日建设部公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对这个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问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最不好掌握的就是问题,因此,首先得了解商品房公摊比例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各。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所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用其它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用个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其它购房人受益的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售房单位的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建筑项目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它商品房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房屋地土地管理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以上即是关于国家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标准的简单介绍,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应该知道的差不多了吧。目前,国家对商品房公摊面积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控制的范围内。一般多层住宅公摊面积约为10%〜13%,18层以下住宅型公摊面积约占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面积大多在15%〜17%,30层楼电梯住宅因为公摊面积数量的增加通常在25%左右。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多少?
房屋是人们的安身之所,对于它的关注不亚于任何一个物件,人们常说的公摊面积其实也属于房屋面积的一部分,公摊面积就是包括楼梯、电梯等在内的公共部分,它计算到大家的房子面积当中,购买房屋的时候尤为明显,因为大家是按照公摊面积加上之后的面积进行出售和买卖的,公摊面积不能无限增大,国家对其有一些硬性的规定,现在就来看看国家规定的公摊面积是多少吧?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公摊面积的计算参考: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3、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4、斜面结构屋顶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5、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6、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7、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3、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4、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5、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公摊面积虽然有着严格的规定,但是一些房地产仍然把公摊面积建设的很大,还有的为了遵守国家规定就在边缘线进行规划,因此大家购买房屋时要特别注意这一部分。国家对于房屋有很多的规定与措施,我们在购买房屋前要一一了解,这样才不会被不法商家所蒙骗。公摊面积是其中一项,大家在看房期间要问清楚公摊面积,才能考虑是否适合购买。
商品房公摊面积标准计算公式以及注意事项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我们会进行资料和合同的确认,这个方面就会涉及到一系列的专有名词,比如下文举例的公摊面积,如果不了解这方面具体含义的朋友,很有可能就会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蒙受额外的损失,甚至导致钱财两空的麻烦,那么今天为大家举例的就是关于商品房公摊面积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进一步了解一分析,必要的时候可以借此拟定适合自己最终的购置方案。一、商品房公摊面积标准1、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左右。2、房屋的公摊面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住宅楼的商品房的分摊系数是0.1左右。2)高层住宅楼的商品房的分摊系数是0.2左右。3)一般不超过0.3。二、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套内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三、面积测算注意1、突出墙面和在房屋内的承重结构柱的面积计算在高层建筑中,因结构需要,在下面几层(商业区和办公区)可能有与墙体相连和屋内独立的承重结构柱,其面积计入该柱平面位置所在的套内建筑面积中(分零摊位除外),这意味着此面积还要去分摊其它的共有面积。此种处理方法的弊端在于承重结构柱是出于整栋建筑的结构需要而设计,并不为某一户专用,把其面积计入该户套内建筑面积不符合产权人的客观利益。《房产测量规范》明确规定有“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由此可见把承重结构柱纳入套内面积是不符合国标精神的,而规范中并没有明确承重结构柱由哪些范围来分摊,因而我们采取上述处理方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建议:承重结构柱的设立是出于整栋建筑的结构考虑,应由整栋房屋共同分摊。2、关于自然层的认定《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这就要求必须对自然层有明确的定义。《房产测量规范与房地产测绘技术》一书中对自然层作了如下定义:房屋自然层数是指房屋的楼板和地板结构分层的层数,因此,复式(或跃层)结构中上层应算自然层数。由此引发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1)户外楼梯、电梯(观光梯)井、垃圾道、管道井的面积会大幅度(甚至成倍)增加,势必会加大复式房(或跃层)权利人的共有面积分摊量。而对于住宅来说,一户房屋在梯道上只有一个入户门、一个垃圾道开口,只因是复式(或跃层)就加算梯间、垃圾道等的面积有些欠妥。(2)当一栋房屋中复式(或跃层)结构与错层同时出现时,外墙面积如何计算。如图二中A部分为复式结构而上下为错层,显然外墙是在复式结构处算两层其他部位算一层,如果复式与错层情况复杂,则外墙面积计算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同时也不利于图形和数据的计算机处理。这种情况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已多次遇到,我们都没有把复式结构(跃层)的上部算作自然层,这样相关矛盾也都迎刃而解了。3、共有面积被分摊到不同功能区或楼层的计价差异问题这是从房屋面积测算工作而引发的思考。随着国家住宅商品化的深入和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活跃,房屋的产权关系越来越复杂,由传统的单一产权向多元产权转化。因此共有面积计价与共有面积计算和分摊呈现出的矛盾越发突出:如地下室的销售价格往往比地上部分低得多,当其为共有面积被分摊到不同功能区或楼层时,其价位也被确定为与该功能区或楼层的价位一致。若同时被摊位和住宅分摊,则会出现同为地下层共有面积而价位差异畸形的情况。显然,这种计价方法对权利人利益是一种极大的侵害,但是又十分隐蔽。故特提出如何从面积计算的角度出发来解决这一矛盾与各位探讨。在房产的购置过程中,我们会涉及到一系列的专有名词,可能两个区别比较相近的词汇,具体的含义却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上文提及的公摊面积和我们通常所说的建筑面积就会不同,如果在这个方面不太了解的朋友很有可能会因此蒙受格外的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小编建议,大家可以结合上文关于公摊面积专业方面的信息以及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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