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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流丽

哈尔滨0首付买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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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18-6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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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哈尔滨买房首付多少  哈尔滨买房政策解析

哈尔滨买房首付多少 哈尔滨买房政策解析

哈尔滨是黑龙江的省会,也是东北有名的城市,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吸引很多人到当地居住、工作、学习等等。在哈尔滨居住多年如果想要安定下来,那么可以在当地买房。如果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款,就需要知道当地买房首付的政策是怎么样。一般来说哈尔滨买房首付多少?下面是土巴兔装修网小编对此有关介绍,有兴趣可以看一看。哈尔滨买房首付多少?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发布,为了将住房公积金更加合理、灵活的运用,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积金贷款相关措施也做了调整,第一次运用公积金贷款的买房时,在首付比例上要求不得低于房子总款的2成,不论面积大小。换言之,如果是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最低为20%。与过去在144平方米下建筑面积的房子才能享受首付2成,如果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就不得低于总价款的60%有所区分。这次政策的调整能够给市民带来什么好处?以张女士在哈尔滨想要购买建筑面积为157平方米4房两厅两卫,房子总价在120万元人民币为例,过去最低首付需要72万,但政策调整后现在只需要36万就能买到了,首付直接下降了一般,让更多的人在哈尔滨买得起房子住。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这次政策的调整只针对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是不变,用商业贷款买房时首付比例大多维持在25-30%间,具体要根据各大房地产开发商、贷款银行来定。了解了哈尔滨买房首付,想要买房的人还关心贷款额度,其实贷款额度是跟每个人的收入能力息息相关,贷款期限的多寡也是由贷款能力直接决定。如果能力比较强,那么贷款期限可以缩短一些,这样贷款利息没有那么高,帮助带来更高的生活品质。哈尔滨买房首付多少?在哈尔滨买一手房和二手房的首付比例是不一样,而且根据央行政策和市场变化、房地产开发商的规定等等方面的影响,首付也可能发生改变。想要在哈尔滨买房的人,应该要到当地各个楼盘看一看,了解下才能得到首付多少的最详细答案。

首付贷款买房条件有哪些?应该怎么办理

首付贷款买房条件有哪些?应该怎么办理

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房屋,作为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居住环境,一个房屋的舒适度往往能够影响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越来越多的人由于购房资金的不足,选择通过贷款来购买房屋,所谓贷款,是通过向相关银行借贷,后期慢慢付还的方式,那么,对于首付贷款买房,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做详细的首付贷款买房条件介绍吧。一、新房贷款手续条件:1.主参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2.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者税单。3.个人资产证明。4.个人学历学位复印件。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7.你的首付款证明。8.公积金账号,没有不提供。9.你所申请贷款银行的活期存折账号,即还款账号。收取房屋的评估费,工行可根据商贷金额免除。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要收取担保费。其他一些小费用,契税等。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三、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四、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五、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六、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七、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首付比例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2016年3月25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相信通过上马甲你对于首付贷款买房条件和办理的介绍,你已经对于首付贷款买房条件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由于现在是法制社会,国家在许许多多的方面都有法制依据,这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协议双方的利益,首付贷款买房,作为一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消费者更好的居住环境,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消费者资金压力,已经越来越受消费者喜欢,如果你想对首付贷款买房有更深刻的了解,不妨参考上面的介绍。

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quot;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交房手续有哪些?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逾期交房的责任应该如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七条是关于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约定,第九条是关于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两者是对应的关系。按照合同法的公平原则,第七条和第九条对买受人义务和出卖人义务的约定应当具有对等性。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开发商事先填好的合同文本却明显地违背了这一公平原则。如某开发商在第七条中约定?quot;(付款)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而第九条的约定则是:"(交房)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对类似的这种不公平约定,购房人应当予以警惕。最理想的结果,是争取把第七条和第九条需要填空加以约定的数字统一起来。但是一些楼盘特别是紧俏楼盘,开发商往往不轻易让步。买房人最好要据理力争,尽量缩小两者的差距,一旦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逾期交房可否先收房后追究责任?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担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第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此外,你不能仅以开发商未先行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因为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房屋毁损、灭失风险在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日就已经转移给你。在此情况下,拒绝接收房屋,对你并无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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