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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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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需要满足通知、验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签署房屋交接书等几个条件。在交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比较多。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检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2.检验房屋本身是否合格;3.注意验收结果。由此可见,大家在交房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这样的条件,商品房才算是正式交房。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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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点击查看>>弱势群众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2、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3、房屋公摊面积标准关于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但按照《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应当列入共有面积进行分摊的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因此,凡是上述设施齐全的,其分摊面积即相应较大。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国家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下:氡每立方米小于或等于200贝克;游离甲醛每立方米小于或等于0.08毫克;苯每立方米小于或等于0.09毫克;氨每立方米小于或等于0.2毫克;总挥发性有机物每立方米小于或等于0.5毫克。5、商品房面积误差标准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1)查验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齐全?(2)让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你一起现场交房并查验,需要准备并做好以下事项: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7、1只水笔--用于签字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3)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若有差异应按照和同多退少补。(4)验收房子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凯文顾问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3、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6、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商品房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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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品房预售条件和步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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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现在很多开发商都会采取的销售形式,主要是为了筹集建设资金。那么,2016年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开发商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的步骤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南京商品房预售条件和步骤!一、南京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南京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第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第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第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三、南京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预售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购买商品房时不仅仅需要注意预售条件,还要注意如何确定商品房预售效力,商品房买卖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了解这些能够对购房者有着更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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