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去哪里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公积金在国内的覆盖率是很高的,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有公积金政策的,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就需要去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处了解。所有的城市的公积金都是可以用于贷款的,公积金贷款一般是有条件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积金去哪里办理贷款,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1、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以上就是去哪里办理公积金和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一般是在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的,我们的公积金是从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里面按一定的比例扣除的,公积金是要每个月都缴纳,公积金缴纳达到半年之后,我们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是需要满足一个时间限制的,公积金只有在缴纳,达到半年以上才允许进行贷款,而且贷款的公积金账号并不是该城市的公积金账号,就需要提供五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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