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积金是现今社会上的一个热门话题,说起公积金,大家可能都很熟悉。但是,说起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提取额度有什么要求,大家可能知道的没有那么清楚。今天,小编就针对合肥市市民解答这两个问题,关注公积金的同学们一起来学习吧!
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职工买房问题上遇到的经济困难。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合肥市公基金的提取条件和提取额度,帮助大家合理地运用自己的公积金。
合肥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条件?
公积金提取有下列条件限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职工就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购买住房或是大修、自建自住住房;需要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属于本市城镇居民,并且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连续两年以上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达不到本市最低职工工资标准;职工本人或是父母、配偶、子女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例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慢性重型肝炎等,或是需要进行大型手术,如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因此而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职工本人要移居国外或是到港、澳、台定居;职工本人离休或是退休;职工因为户口迁出合肥市,非本市户口离开本市或者是农民工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种情况中的一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没有住房租房居住的职工,包含廉租房、公租房和商品住房三种情况。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条件需要注意。死亡或是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如果没有继承人或是受遗赠人,公积金余额将被纳入公积金增值收益;职工符合上述前两项提取条件提取公积金,其配偶和房屋产权共有人也有权利提取其公积金;职工本人与其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如果有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那么提取的公积金应首先用于偿还这部分贷款,贷款偿清前,将不会被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公积金提取。
提取额度有什么要求?
● 下列情况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移居国外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离休、退休的职工;因为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离开本市或是农民工返回原籍的情况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丧失完全劳动能力,死亡或被宣布死亡;其中,需要特别注意一点,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且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到提取时没有再就业的情况会被作销户处理。
● 下列情况可以部分提取公积金。
购买房屋或是自修、大建原有房屋,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这些费用;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那么他们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本市的低保户或是连续失业两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职工工资标准的情况,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本人或是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其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本市没有住房,需要租房居住的职工,公积金提取总额年度最高为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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