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有哪些,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办法
购房者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
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
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1、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
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
3、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
成都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面图; 6、派出所地址证明; 7、商品房预售方案(含面积预测报告、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等); 8、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 9、其他必要材料[如:(1)国土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及办理转移登记的相关证明;(2)涉外建设项目需提交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文件;(3)联建项目需联合申请并提供联建协议;(4)高层建筑需提交消防审核文件。]
成都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成都商品房预售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 订立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2) 登记备案。
预售合同签订后,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 收取预付款。
开发商根据房屋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4) 办理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成都商品房预售方面的一些分享,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作用!需要的条件这里列举的比较清楚,可以参照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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