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苏博赡

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最近有什么新动向吗

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是怎么样的,最近有什么新的规定政策出台吗

5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5条回答

东泽装饰 有用 1

商品房(全产权)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70年,到期自动续期。这个政策没有变化。
你说的集资房,一般来说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变不成全产权房,没法上市交易。这和经适房是不一样的,经适房国家有明文规定,5年以后可以上市交易。经适房是政府建的,不是单位建。但是有些单位集资建房后有办法搞到土地使用证,所以这个问题具体你要问你老妈的单位。可以判断的是,如果之前的集资房都没办到,那现在建的更办不到土地证了,也就谈不上过户的问题,只有使用权。
集资房价格很便宜,用于自住或者出租还是很划算的。
相信楼主已经明白了。

展开全部回答

金色衫林 有用 1

2011民聚合作建房联盟将全面实施个人合作建房项目,遍及全国省市县各个城市。目前网上报名人员资金迅速猛增,中国百姓将不再买房,为此房价将整体下滑,势不可挡。传统开发商将无路可走,最终只能走与民聚合作建房之路!!!2011‘民聚个人合作建房’全面启动隆重上线,该站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百姓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平台,网站一经上线得到了全国各地区广大网友的热情支持,报名十分踊跃,目前已突破数亿元。该举措是对中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新探索、新尝试,新主张,将全面开拓中国住房建设的新局面!民聚个人建房联盟将由北京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携手国内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供应商、各大银行、施工队伍、建筑设计、材料供应、法律咨询、财务监管、物业管理等多个行业单位组成,针对全国集资建房点多、面广、需求量大等特点强力实施全方位的基础保障。将热切期待业内专家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加入加盟合作,积极探讨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尊重传统开发商谋求多方位多渠道合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力量,扎实有效的将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完成好,为百姓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努力奋斗!

中深鸿装饰 有用 1

你自己对照一下符不符合条件------《宝鸡市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房管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在市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建设、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均应遵守《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
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第五条凡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直接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属企业及驻宝部队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需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经市房管局审批后,方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必须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售,不得向社会销售。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市区城市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人);
(二)家庭年收入在市政府确定的年收入标准线以下;
(三)无房户(婚后无房或迁入无房,借房居住者等);
(四)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五)市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第七条人均建筑面积的确认,人口以户籍常住人口为准,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市房屋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下列情况不予计算人均建筑面积:
(一)空挂户口;
(二)临时或短期迁入,与户主无法定赡养和抚养关系的;
(三)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口。
第八条购房标准:二人以下的家庭允许购买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三人以上的家庭允许购买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由于套型面积超过购买标准的,超标部分由购买人按商品价格购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时注明按商品房购买的建筑面积。
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楼房销售之前审定并公布销售价格。
第十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签定统一的《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
第十一条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凡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购人,持家庭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出具的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区房改办提出申请,由区房改办进行初审。
(二)对初审合格者,由区房改办发给《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三)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工作的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是否同意购买的详细理由和意见。
(四)申购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交回所在区房改办审查。区房改办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五)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区房改办的申报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对象资格的核查和审批,经市房管局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六)对公示合格的申购对象,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发给《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证》,并明确限购的户型和面积。
(七)对取得《住房资格认定证》的申购人,由市住房保障中心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或指标到区、公开评定的办法,确定认购对象,发给《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
(八)申购人凭《认购证》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选房并与售房单位签定《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办理买房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审批同意进行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的,也要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由专人统一领取《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在单位驻地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人,凭市住房保障中心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手续,以及《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等资料,办理交易过户和产权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
第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者,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追回已购住房另行分配,或由购房人按商品房价补足购房款,退回购房补贴款。并由出具相关证明的单位追究其责任,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市房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2006年8月8日起施行。此前已经购买和签定买卖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有规定执行。

至品装饰 有用 1

现在还有集资房吗?你是哪里的啊?这个不知道政府这方便有没有保障啊?多留意吧。最好买产权房吧。

土巴兔监理魏工 有用 1

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资格购买房改房,你就没有权利再集资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故建设部发文,自自2006年0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但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集资建房政策没有取消,但审查已严格控制。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集资建房有房产证吗

集资建房有房产证吗

经济发展迅猛,导致房价一直上涨,这让广大市民都越发无力的对待买房压力,然而,为了应对这一现状,人们想出来了集资建房的点子,这个方法可以快速有效的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但是集资建房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人们最关注的就是集资建房有没有房产证,房产证是我们对房子拥有权的直接证明,因此人们对它会格外的关注,现在我们就共同来了解集资建房究竟有无房产证。集资建房简介集资建房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集资,一种是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通常是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因为集资建成的房屋价格偏低,所以被单位拿来解决自己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不过土地的使用权归单位所有,不归到个人,这样一来,集资建房的房产权力就成了一个整体的形式,职工购买的集资房其实就是所谓的使用权,但并未真正拥有。集资建房的产权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房屋,理所应当房屋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有,它算作企业的资产,并且可进行抵押、变卖等。但是集资建房的产权也可以职工和单位共同拥有,这需要职工在建房集资的时候出一部分资金。现在多数企事业单位都是采取这种方式集资建房,另外,这种方式单位会和职工提前约定职工在工作一定年限后,房屋可以归职工所有,也可以准备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房产证。如此这般对职工对单位都有好处,既可以帮职工买到房,又可以替单位赚了钱,并且还笼络了职工的心。集资建房有无房产证从集资建房的产权可以看出,集资建房有无房产证关键是看企事业单位采取何种方式集资。如果集资建房的产权归单位所有,那么就没有独立的房产证,只有整体归单位的产权证明。如果集资建房的产权归单位和个人共有,那么只要提前与单位协商,还是可以办下来房产证的。如果是个人集资建房,只要集资建房的人各种手续齐全,购买时肯定会有房产证的。与商品房区别: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风险隐患:集资房,原是有关单位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自身闲置用地招集外单位集体或个人、本单位个人的资金,共同解决生产、生活用房而出现的。由于集资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格差异,一些单位和个人便擅自扩大集资范围和建房规模,甚至公然借机牟取暴利,或采取欺骗手段,损害出资人利益,导致纠纷时有发生。兴建集资房的土地来源主要有: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用地;农村私人宅基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文教卫生、科研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兴建集资房的单位或个人通常打着“合作建房的”的招牌,却不能提供国土部门批复的合作建房合同,更不能出示预售许可证。与出资方签定的合同不是国土部门规定的文本,也不能办理公证手续。其承诺的50年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共有房产证,实际上只属于土地方,不可能转移到出资方名下。出资方权益并无法律保障。业内人士指出,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集资建房能否顺利完成,首先取决于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而且,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集资房通常较难形成规模,大多是一栋或二三栋楼,由于规模小,客观上造成管理配套难的问题。即使集资者有意完善,结果往往仍是力不从心。水、电、煤气管道的接驳,公共设备的维修等等,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即使是简单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也离不开资金,更不用提社区文化建设和其它体育设施配套、正规的物业管理等,这些都是集资者始料不及的,也是开发商不会考虑的。购买住房,是人生一项重大的投资,许多消费者主要是由于资金问题购买了集资房,但即使是集资房也是一笔不小的投资,动辄数万。集资房经常不能按期交货已属正常,最令人烦恼的是货不对板,而又投诉无门,由于集资房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注意事项: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3、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5、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集资房一般单价每平方米2000多元,南山集资房价格较宝安稍高,大多要3000元/平方米,但与深圳去年均价56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售房)的商品房相比——至今年1月份,均价升至5934/平方米,集资房价格比商品房低一半;但是,集资房不能办理按揭贷款。8、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9、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早期楼盘多无社区,但南山、宝安均有多个集资房楼盘成片开发,部分社区规模与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10、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无会所,个别规模较大的社区自有配套较好,有电梯,绿化率也很高。在这个房子的价格被炒上天的时代,房屋的产权证明对于大家来说就是资产的象征,也是因为如此,大家对房产证才会如此重视。集资建房的价格特别实惠,但是在购买之前也要提前了解清楚是否会有房产证,不然交了钱,还没有房产证,等于只是购买了房屋的使用权,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所以在购买集资建房的时候要先知道有没有房产证。

什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什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什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人们社会实践中一种约定俗成,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是由乡镇政府而不并非常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很多地方也将小产权房称之为“乡产权房”与“集体产权”。下面来看具体内容介绍。一、什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出现背景,其实与近一段时间涌动的“单位集资建房”、“个人合作建房”等一样,也是高房价下越来越多的市民买不起房而出现的必然结果。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房价这几年是越“调”越高,“房改”九年来,城镇居民通过“房改”所获取的平均住房面积是越来越少,城市中拥有自己住房的家庭也越来越少(具体请见笔者的“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一文),住房已成为“新三座大山”之一。住房是人的生存需要,是一种基本的权利;而对中国人来说,“居者有其屋”、“安居乐业”更是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文化传统,有居则安、有产则宁。所以当他们最基本的权益之一——居住福利得不到保障时,各种各样的“创新”就成为必然——很多人甘冒被没收和拆除的“楼财两空”的极大风险,“铤而走险”去买“小产权房”。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第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三、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什么叫小产权房,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更多关于什么叫小产权房的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土巴兔学装修。

了解房产契税新政策,掌握房产市场新动向

了解房产契税新政策,掌握房产市场新动向

衣、食、住、行是我们老百姓平时生活中最关心的四个方面,尤其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打工族和工薪阶层辛辛苦苦工作攒钱就是为了能够在城市买套房,从此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可谓是如火如荼,房价也曾经一度飞涨。为了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有地方差异的房产契税。国家会对个人、企业、单位等征收很多种不同类型的税,那么,房产契税是什么样的一种税呢?房产契税,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针对房产的一种税,具体讲就是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产权在发生转移和变动时,产权人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比率的税费。凡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出售、房屋的买卖、交换或赠与等行为或活动的都要缴纳房产契税,而且征税对象往往是拥有产权的个人、企业或单位。房产契税的征收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第一,商品房的买卖活动中,买房一方要缴纳房产契税,这其中包括二手商品房的买卖,但是购买二手应缴纳的房产契税要比购买第一房应缴纳的房产契税高出很多;第二,国有土地的买卖的房产契税缴纳与商品房买卖大致相同;第三,房屋或国有土地的交换或赠与也需要缴纳房产契税,不同的是房产契税的征收对象为其中交换差价。当然,一般像学校、政府机关等公立性质的单位在获得土地时房产契税是可以免交的。房地产契税到底征收多少呢?不同地区的房产契税税率是否完全相同呢?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房产契税的税率必须在3%-5%,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可以上下调整或优惠一部分,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房产契税税率就不同,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非普通住房的两倍,;还有,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房产契税也存在差异,如广东省的经济比较发达,房产契税就相对要高一些。国家关于房产契税的政策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陆续地有所调整,例如在2010年国家就曾出台过关于房产契税的调整政策了,新的政策出台主要是制约房屋购买者的一些不合理行为,如投机的炒房行为,当然也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关于房产契税方面的国家政策,还需要各位密切关注新的动向,一些非常专业的问题还得多多咨询律师或专家。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