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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如何退定金?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
答很多人对于商品房认购书定金并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如何退定金?其实合同中定金是不能随意要求退的,要么对方违约或违法,要么双方协商退还。下面我
问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答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
问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哪位有?
答甲方(出售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认购人):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问请问商品房认购书样本谁有
答商品房认购书 在目前的商品房销售中,商品房认购书成为开发商套住购房者的一种手段,使许多购房者欲罢不能。既然暂时不能取消商品房认购书,那么就把商品房认购书规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合同协议,主要是用于房子认购的,是卖家和买家双方共同签订的一个合同证明,确认房子已经被购买的事实。商品房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收到国家的法律保护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都具有哪些受国家保护的效力呢?接下来,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哪些效力。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书面协议,它具备以下的效力:1、商品房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卖家不可以以任何的理由回收销售给买家的商品房。买家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进行退款和不要已经买下来的商品房。2、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证明,它可以用于法庭,可以作为夺回财产权利的证书。如果商品房认购书上面有买家和卖家的签名确认,那么法官可以根据原告和被告进行决定商品房最终归谁。3、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协议信任,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当初协定好的跳进和义务,就要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是有义务的。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商品房认购书上的协议,是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4、如果当事人已经完成了合约上的各种诚信义务,而有一方要求作废协议,那么当事人就算不能达成最初的协议和义务,也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5、如果实际信息和实际的商品是不符合的,那么是可以进行毁约的,这可能属于欺骗的买卖。当商品的信息和实际交易存在部队称的时候,可以进行披露。6、不合理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商议和拒绝的,有一些开发商为了暴利而免除自己对商品的责任和义务,欺骗消费者,这种行为是要付法律责任的。7、如果双方的交易是在不诚信的前提下进行的,那么双方都需要负法律责任。商品房认购书是开发商对消费者出具的法律证明,商品房认购书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还可以作为法庭上的物证。商品房认购证在签名之前,是需要进行协商和谈判的,不是随便签字的。现在很多不法的商家会通过一些不法的条约和手段欺骗消费者签字,这种行为一经查实是需要被拘留的,并且回收改开发商对手上所拥有的建筑土地的权利。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注意事项和效力有哪些?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会签订一份意向合同,我们称为商品房认购书。那么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如何,有哪些效力和注意事项呢?对于这个疑问,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编号:商品房认购书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1.1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市区项目中的第楼单元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阁楼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二、认购标的的价款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元(大写:)。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元(大写:)。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三、认购款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四、其他约定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五、附则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一、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以上解释以及相关的立法背景来看,要签订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认购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发商已经办妥了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只要认购书是在该手续办理完之后签订的即使项目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办妥以上审批手续,那么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融资,甚至有合同欺诈之嫌疑,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二、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条的规定不是说所有的认购协议只要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说,在项目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有条件将认购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其实是在出于防止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了预约合同后通过法律允许的规避手法从而达到欺诈购房者、炒作房价、谋取暴利的目的权宜之计,还有待进一步的法律的出台来彻底的解决这类问题。按照民法理论,合同可以分为本约和预约。预约是指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将来签订一定合同的合同,将来签订的合同称为本约。根据以上理论来分,认购合同即为预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为本约。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的订立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按照预约合同的约定履行签订本约的义务,而不能直接按照其上面的标的条款请求对方予以履行。例如: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其上约定“本人购书签订之日起10日之内正式签约”只是房屋的出卖人向购房者发出了其在10日内履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请求,而不是向购房者发出了必须要签订购房合同的要约。因此,如果认购书中有“在约定的期间内部签订合同的,定金没收”之类的约定是无效的。简单的说,某人签订的认购书,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根据认购书的条款去和开发商洽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具体事宜,就认为购房者已经履行了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至于能否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合意不是认购协议要约束的事项。关于商品房认购书范本、注意事项和效力就介绍到这里了,虽说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要是购房者不注意的话,还是有可能被开发商侵犯合法利益。各位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小编带来的本文,了解在签商品房认购书需要的注意事项,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介绍
虽然市面上存在着一种被命名为“商品房”的房产,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它们只能够被用作商业经营所需了。因为旗下还有“自住型商品房”之类的定义。该类房产价格明显偏低、市场需求比较大,所以只有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以后、参考一定的流程、准备合适的资料才能够成功获取。那么接下来小编就举例一些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介绍方面的知识为大家解读。一、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1、报名: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到时候,老百姓能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如果真对某个项目动了买房的念头,在这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市民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就是说网上和现场提交材料的两步都要走。2、核验:20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市民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3、摇号:与车牌摇号系统类似摇号前,产权型保障房轮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群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开发商依次通知选房。4、选房:按摇号确定顺序依次递补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选房之后就是签约。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二、什么是自住型商品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优先用于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网易房产关注北京购房者,关注自住型商品房,为广大买房者提供全面的自住型商品房信息。虽然市面上的自住型商品房数目种类不多,但是因为它的定价比较低,而且套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更加符合居民的实际需求和情况,所以市场需求比较大,对此的限制门槛也不低。小编通过上文的分析为大家给出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介绍方面的知识,借此描绘其具有的特点,来帮助有意向购置自住型商品房的朋友进行学习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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