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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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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央产房是公有住房吗?
答是,央产房当然是公有住房。央产房的全称就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
问公有住房是什么意思
答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
问哪位有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答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xx 乙方(买受人):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
问公有住房继承是否可以?
答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使用权房出售 让住宅更安心
使用权房可谓是专业名词了,不学法律的人对这一点还是相当模糊的。我们要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当您买了使用权房子后,他们则是相同的。拥有产权的人,是不可以收回您的房产的。当今世界我们会面临老房的拆迁,可您的使用权还有用完,您将会得到一笔可观的拆迁费用。当然,很多人不愿意拆迁,就会出现上百人阻拦拆迁队的宏大场面。小编也是见过市面的,这种场面并不稀奇。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与有产权的二手房相比,使用权房更有价格优势,在品质相仿的情况下,二者价格相差至少几万元钱,多则十几万元。另外,对于购买二手房用做投资的买家来讲,使用权的房子也很有诱惑力:投入较低,租金收益却并不少。除价格优势外,购买使用权后,相应的福利也可转让,购买者可享受参加房改,并继承等优惠措施。据链家·宝业成交数据显示,自《通知》出台以来,使用权房交易逐渐活跃,有的购房者指定要购买使用权房子,使2004年一季度北京市的交易量呈现上升趋势。众所周知,购买产权房期待增值,是通过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大势上涨或不动产对应货币贬值而实现的。但使用权房,是通过所买房屋下面附着的土地,有朝一日在政府改变原有用途或转让使用权的过程中实现增值。换言之,就是将来动拆迁获得的补偿能够超过购房时的投入。为此,在考虑出手购买使用权房时,必须为自己投入买房的资金,预留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的空间。那么,如何预留增值的空间呢?可以先了解该房所在地区当前的动拆迁政策,着重了解货币化动迁的标准:如以“砖头”(面积)为主要计量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偿单价是多少;以“人头”(居住人口)为主要计量标准的,人均可获多少动迁补偿。了解了这方面的信息后,再按每年5%保值增值为自己预留空间,如某房16平方米,该区当前的货币化动迁标准为每平方米1.8万元,大约可得补偿28.8万元,预计5年左右有望动拆迁,那么,可以出资的上限是21.6万元。如果“一不小心成了房东”,那就要事先预算出租可获得不低于3%的年收益率。与投资产权房相比,使用权房何时会动拆迁,有没有动拆迁的可能,是一种最大的变数,这种变数也就有可能转换成一种“套牢”的风险。因此,除了以上对使用权房的估价、预留增值空间外,还要有对一旦遭遇动迁“没有时间表”的承受能力。这可以通过测算“一不小心成房东”后的投资收益。首先,要了解该使用权房所处地段的租赁房行情,只要不低于3%的年收益率,就可以考虑出手。使用权房的可观效益是不可比拟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和占有权当中,小编知道最重要的则是收益权和处置权。当您的使用权未达到时间,便要受到拆迁,那么拆迁费受益的人是房主以及房主的亲属。有关单位也会将使用权房当初的主人安排进入新房,只要加点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小编告诉您,拆迁并不代表无家可归呢!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区别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不断调控,相应也出台了很多有关于房地产行业的规定,这些规定对我们生活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其中国家在房子产权方面所规定的条款还是挺严格的,其中产权房就是最具有代表的一个,产权房就是国家建设部门对国有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进行清晰的规定房子的权限,并且对我们生活的保证也是非常明显的,那么小编就给大家说说有关于产权房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很好的帮助。产权房是什么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按照产权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私人产权房和公有产权房;按照产权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产权房与使用权房区别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使用权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用权人就是承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权,也不得拖欠租金,也不得出租、出售房屋。但是,国家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拆迁,则业主应当合理安置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安置同样面积的房屋承租。当然,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一种是单位的福利房,这样的房屋的产权是单位的,个人只有居住权,单位可以随时收回,还有就是小产权房,多数是由旧村改造或还建的,大产权是村子里的,个人手上只有使用权和居住权。大产权与小产权的区别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是房地产业内从业人员约定俗成的一种称呼。但目前关于大产权与小产权的说法并不一样,大致有三种解释:第一,是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或者说“大产权”是指整栋楼的产权,而“小产权”是指大产权分割后过户到业主手中的产权,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第二,是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第三,买房后如想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在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详细分享的有关于产权房的内容,如果大家对产权房不是很懂的话,可以多看几篇我们上面的内容,产权房可以分为私人产权或者公有产权,产权房也分大产权和小产权,一般国家发行的叫大产权,开发商发行的也是大产权,而小产权是比较通俗的叫法。但是如果对产权房进行销售的话一定要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书,否则不能进行出售。
土地使用权年限简介 我们的房子还能住多久
在现代社会,房屋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只有区区几十年。那么,土地具体的使用年限你是否知道呢?在本文中,土巴兔小编将为大家简要介绍土地使用年限,包括各种土地使用权年限。在网上搜一搜“土地使用年限”这几个字,就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消息,时间长短也不一样。现代土地的使用不再是永久的了,而是有时间限制,并不长久。有的说有40年,有的说是50年,还有的认为有六十年,甚至有的消息称某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很多年。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何时才是算起呢?简单地说,就是从这款地开始取得使用权之日算起,也就是取得了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对于住房用地而言,并不是都是以房屋开始建造之日算起的,而是要以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日子为准。例如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就不是70年,而是50年。在这里,建议消费者购房时要注意楼盘的使用年限多少,谨慎考虑。另外,使用年限的多少还影响着土地所带来的效益以及土地的价格,一般来说,房屋的使用年限越多,价格越高,反之亦然。如果土地使用期满会怎么样呢,会不会很麻烦?在我国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有规定“期满则自动续期”。不过,土地使用权续期要重新签订合同,但对是否缴纳费用这一块存在着缺陷。但是,很多人认为要适当续费。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这就是小编在本文中所介绍的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信息,希望能给大家解惑。如果感兴趣,还可以研究研究与土地使用年限相关的一些公式。以上就是有关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土巴兔装修网,全行业的领导者。在此页面点击下列链接,即可获得大品牌主材供应,专业设计团队提供的免费优质设计、免费验房等,装修费用立省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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