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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女

买商品房注意事项大全?

请问买商品房都需要注意些什么,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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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5条回答

尚明美家装饰 有用 1

买房注意事项那就太多了。简单说说就是除了价格外主要考虑的是朝向通风采光风水问题。看看下雨天漏水不看看主要外立面耐久耐旧看看周围有没有辐射塔之类烟囱排污道视角好不好进出车辆方便不方便。这些都是要考虑的!再结合自己家人工作啊等等外在内在分析分析!祝您能够选择一所好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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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尚装饰 有用 1

主要看五证。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二书!
但是二书是现房的时候才有的,这个要知道下O(∩_∩)O~
还有就是要问清楚买房签合同是不是网上备案的,如果可以网上备案证件上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剩下就是挑好房子的问题了。

上海箕风装饰 有用 1

1:看产权,是住宅用地还是商业用地。村证还是市证。
2:公摊面积大不大,小区绿化率多少,如果是高层,是多少层,一般中等偏上是黄金楼层。
3:看户型,是否通透,就是南北是否都有窗户通向外界。采光怎么样,最好要偏门的,一梯几户。
4:有车的话,车位够不够,周边社区怎么样,交通是否发达,有无菜市场或者超市,有孩子的还要考虑有没有幼儿园或小学,附近有无医院。总结就是商业圈是否发达。
5:房子房本什么时候下,多长时间能交房,物业怎么样等等,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希望能帮到你

金孔雀装饰 有用 1

(一)明确购房需求
经常有购房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现在哪里的房子最好?在哪里买房最合适?同样的问题,面对不同的需求的购房者答案也不尽相同。
(二)资金准备要留有余地
除首付款外,一些楼盘在购房时还要求购房者必须交纳2%的房屋维修资金。一些有置业经验的购房者认为,购房切忌将所有存款都用于购房,因为买完房后紧接着就是装修房屋、置办家具、家电等,这些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在购房时,至少应保留1/3的存款。
(三)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
一般而言,消费者在贷款购房时,还款年限选择15~20年较为适中。若贷款年限过短,还款压力则相应较大,一旦未来发生变更则将为日常生活带来负担。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正确选择合适的还款年限。此外,在考虑贷款金额和年限时,不能单凭现阶段的收入标准来决策,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多考虑家庭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如保留一定的积蓄以备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不时之需。
(一)注意开发商信誉实力
购房者可选择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品牌房地产企业或开发过优质品牌楼盘的开发商,这类企业往往对信誉的重视程度较高,后期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此外,购房者还可通过一些更为直观的方式考察开发商。如到同一开发商以往开发的项目实地看看,向一些老业主了解楼盘的质量、物管服务、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情况。或者登录本地房地产信息网站的“业主论坛”,看看已购房者对楼盘及开发商的种种评价。
(二)注意楼盘配套及相关附加信息
购房前考察时不妨多了解楼盘、小区配套情况,包括学校、幼儿园、会所、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等综合设施情况,并应了解楼盘、小区建设密度(容积率),以判断楼盘、小区环境标准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此外,停车位也是应当了解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应当索取相关资料及文字承诺。
(三)签好合同掌握买房主动权
1、面积误差多退少补问题多
购房面积纠纷一直是热点问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后的解决方案。
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购房纠纷,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不要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因为一旦以“产权部门核定的房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进行约定,无论房屋面积出现多大的偏差,购房者都只能“哑巴吃黄连”。
2、明确约定交房条件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对此条款进行更加明确的约定。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还应共同约定清楚通知交房的具体形式。
3、签完合同督促及时备案
许多购房者认为,只要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就是自己的了,因而忽略了购房合同的备案登记。殊不知有可能会导致所购房屋遭遇一房二卖的风险。
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是为了减少商品房预售纠纷,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不少开发商没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备案登记,而不少购房者对合同备案登记的意识也较为淡薄,并不清楚备案登记的重要性,更不知道应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备案登记。从而导致一些开发商借机将房子进行抵押或重复买卖。因此,为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一定要及时督促开发商办理备案登记。
4、物业管理合同不容忽略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进行物业管理的根据和标准。实际上,目前在收房时很多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的都是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真正的物业管理合同应该是在业委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与物管公司签订。
物业管理合同是一个非常专业和细化的文本,但是,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合同关注度不高,导致后期合同文本问题频出,因为细节没约定好而造成业主陷入困境的现象逐渐显现。业主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了解建设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基本内容。如果发现物管公司要求签订的合同有明显有失公平的地方,应当拒签。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有了明确的买房计划后,购房者通常会在几次看盘之后将购房目标圈定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如果购房者能够考察充分了解开发商实力和楼盘配套等附加信息,把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等,会更有利于购房者选择到更适合自身的“放心房”。

西览装饰 有用 1

买房子是关系到一个家庭今后生活质量的重要关键问题,所以买房子最好要多花点心思在上面,一次置业,一生幸福,如果买到不适合自己家庭的房子给今后生活将带来莫大的麻烦,在购买商品房必须要谨慎,以下是买房时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些帮助。
注意事项
一、查验开发商和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
购买商品房,首先需要了解开发商的经济实力及资质条件。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严格资本和资质要求,如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以上,没有相应的资质是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没有实力的开发商有承诺也可能不兑现。自己如果对开发商经济实力和资质不清的,可以工商、建设、房管等部门查询开发商的信用档案信息。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具备“五证”。“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购买的,关键要注重查验项目楼栋是否具有是检查有无《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开发商在所售项目楼盘售房部应当公示:①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②《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③已归档的测绘报告;④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⑤商品房拟售价格表;⑥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依据此条款,购房者在和开发商沟通洽谈满意之后,对于预售许可范围内的房屋,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可以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认购书一般只就房屋位置(部位)、套形、面积、价格、交房期等主要内容进行约定,对交房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大量内容一般都不进行约定,所以签订了认购书并不等于完全签约买下了房子。在未取得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联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开发企业的售房部应当要求开发企业使用房管局联机签约系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联机实时备案。网上联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后,购房者将在第一时间收到自贡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出的免费短信“您所购买的XXX项目XX楼栋XX户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为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和开发商共同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几个注意事项:
①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合同时须要求开发商使用联机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合同后能及时备案,收到备案提示信息或使用备案合同上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网上验证。不能相信开发商提供的手工制式合同,暂时无法备案等各种借口。
②依据自贡市房地产管理局《转发建设部》第一条“从2004年6月1日起,全市的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计算销售单价及总价款”,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卖单价一定是套内单价。
③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对于小区公共配套的会所、小区幼儿园、小区活动室等建筑物所有权有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应当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和使用性质。
④要确定《房屋所有权证》的取得时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九条中有明文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限和违约责任,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约定时间,不能让开发商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无限延迟。
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合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无前期物业服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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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多知悉相关情况,不仅能让自己购得一套满意的房子,更能在以后减少因房屋带来的麻烦,同时还能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商品房买卖流程、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知识。商品房买卖流程1、选房。2、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交纳定金。签订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应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集中体现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的法律特征:标的物是不动产和特定物:即不可以移动,也不可以用它屋替代;合同是双方合同:双方各有取得(支付)房屋价金(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义务)详见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版);合同是有偿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为取得自己的利益须给予对方相应利益;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其有效成立必须以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要件。第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1)标的;(2)数量;(3)价款;(4)期限:合同签订及生效期、价款的支付期、交付房屋期限;(5)交付办法(6)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没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支付对方2%-5%的违约金。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4、办理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与贷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协议。5、办理入住手续。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付手续,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质量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6、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购房者在购房时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在入住时,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6)其它构筑物,如独立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强制拆除。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5、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怎么解决?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6、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7、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责任由谁承担?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8、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维权?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怎么办?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法院起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10、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买卖流程和要注意的事项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准备购房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包含了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购房者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及签订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及签订注意事项

商品房早在我国80年代起就开始兴起了,它是指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和交易行为,中华人名共和国建设部于2001年4月规定商品房交易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及合同签订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地址: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___________________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3.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于签于在签订合同前,对于购房合同本身一定要有了解和认识。合同文本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中涉及选择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示范文本中某些条款内容的选择,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此外,购房前想清楚到底以谁的名义购买。因为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现在襄阳市是禁止合同更名的。购房者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果是贷款买房,就算购房者已拿到房产证,由于牵扯抵押委托,即使购房人愿意花钱,办理过户也不是很容易。因此在签合同前,一定要想清楚购房合同上要写谁的名字。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方式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明确,要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购房者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误区:有些购房者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者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牢记: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购房者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购房者应该据理力争,签署相关协议,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款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款。(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小贴士:购房者应在合同中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需配合购房者办理产权证。购房者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对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包括开发商逾期交房、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购房者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小帖士: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9)关于不可抗拒力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开发商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购房者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

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去购买商品房,但是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要注意哪些,为了防止人们在购买商品房中买到劣质的房子,以及买到与实际大小不一样的房子,今天我们来细数一下购买商品房签定合同应注意事项。查证1、在签定购房合同之前,最主要的就是两证,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二个是预售许可证。并且一定要看原件,您需要看清楚您所要预购的房子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确定这一点之后以确保您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之前,经营企业理应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开始,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能顺利办理房地产权利证明。2、必须要求经营方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可以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迟办房产证、无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商品房的人应当协助买商品房的人在房屋交款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的90日内,成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其中手续包含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开发企业应当在交款后60日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告送达到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是在30内,买受人自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需要注意新建的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之后才可交付使用,没有《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应不给办理入户手续。4、在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买商品房者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的约定为住户承担所有的保修责任。以确保住户将来能顺利的办理产权证。房屋面积的条款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的测量方法一定要清晰明了。在购房合同中应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应包含具体平方数及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使用面积平方数、使用面积的比例与建筑面积;公摊的面积一定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要只有一个模糊的公摊面积数字,一定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块,且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开发商说赠与哪一个,实际上有时候说的是赠与,但其实是公用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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