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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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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品房上海限购令细则都有啥
答出台“新国八条”上海细则及房产税试点细则后,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再次出台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5条细则。除取得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问西安商品房限购政策有哪些?
答西安商品房限购政策: 购房人资格核查通过才可买房 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
问商品房不限购楼盘有哪些?
答 1.江南府 地址:[朝阳] 区红坊路6号 2.新世界丽樽 地址:顺义 ] 京承高速8号出口路东 3.北京御墅
问请问商品房限购城市有哪些?
答华南地区 广东(4) 广州、深圳、佛山 、珠海 福建(2) 福州、厦门 海南(2) 海口、三亚 华北地区 北京 天津 山东(
问请问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有哪些?现在取消限购了吗?
答自住型商品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要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就可以购房。您的父母不计入您和您的爱人的家庭成员,您和您爱人是
山西取消商品房限购 取消限购对楼市影响如何?
山西取消商品房限购,成为我国第四个全面取消限购的省份,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也成为近日高层喊话去库存后首个响应的楼市政策。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库存的去化,在政策宽松的大背景下,楼市后续或将迎来新一轮宽松政策的出台。山西取消“限购”:购房不再受户籍套数等影响摘要:2015年11月19日,山西省政府公布了《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由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提出,对山西省房地产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意见》规定,取消商品房购房限制。包括取消购买商品住房套数、户籍、年龄等限制;取消商品住房销(预)售价格申报制度;取消对境外机构及个人在本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限制。舆情关注:山西取消商品房限购观点一:山西省提出全面取消限购政策,成为我国第四个全面取消限购的省份,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也成为近日高层喊话去库存后首个响应的楼市政策。观点二: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库存的去化,在政策宽松的大背景下,楼市后续或将迎来新一轮宽松政策的出台。观点三:落实中央去库存的精神,通过省级文件的发布,解除以前政策上的种种限制,让房地产处于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中。从而加快住房交易,对于去库存以及活跃市场都有积极意义。取消限购对楼市影响极微山西省宣布取消商品房限购不久,成为继四川、甘肃、安徽后第4个取消商品房限购的省份。随着楼市库存的进一步上升,库存不但成为房企的紧箍咒也逐渐成为各地政府头上悬着的一把刀。为了消化高企的库存,今年以来,楼市政策逐渐宽松,三月份提出了调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的“330新政”、营业税免征年限“5改2”政策,今年下半年也出台了二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降至两成,不限购城市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5%等多项利好政策,央行今年还频繁运用信贷杠杆,进行了五次降息和五次降准。调控政策的轮番出台激发了房地产市场的活力,楼市逐渐走出低潮期,但仍难言全面回暖,楼市去库存效果不明显。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库存数据来看,10月末,我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达6.8亿平方米,比年初的6.2亿平方米增长了0.6亿平方米。与此同时,城市间的库存差距也呈现出明显的分化,一二线城市的库存压力明显少于三四线城市。从上海易居研究院的数据来看,10月份一、二、三线3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存销比分别为10.0、12.2和18.9个月。面对依然高企的库存,中央高层也于近期多次提及去化楼市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这不,中央的呼吁让早已跃跃一试的地方政府有了底气,山西成为首个站出来取消限购的地方政府。关于山西取消商品房限购,有楼市评论人认为,山西全面取消商品房限购有助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的提升,加快库存去化速度。然而笔者认为,取消限购对于去化库存影响有限,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已经不同于当年楼房抢着买的年代,简单的政策调整对于楼市影响极微,不然今年以来的一些楼市宽松政策早已促使楼市回暖了,何必还等到限购取消呢?所以,消化内存,房企与政府都还需要再想良策。
上海商品房限购政策内容介绍
商品房限购政策出炉,带来了楼市的新气象、新变化。对楼市也有一定的影响,那么,上海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限购政策简析以家庭为单位,在上海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1)上海家庭:单个家庭拥有2套特殊情况:上海家庭购房者在2011年1月28日前与父母共有的住房不算套数夫妻双方各自与父母共有的住房不超过2套的,可以再新购2套,即2套(男方最多与父母共有套数)+2套(女方最多与父母共有套数)+2套(男女方组成家庭后可最多再购买2套)=6套(最多套数)(2)上海单身:可拥有1套特殊情况:①上海单身名下最多3套住房(一套产证只有自己,另外两套有父母的名字)2套(2011年1月28日前最多与父母共有套数)+1套(单身最多新购买1套)=3套(最多套数)②上海离异家庭:男方或者女方携带未成年子女按照上海单身的限购政策(3)外地家庭:可拥有1套注:需要自购房前连续缴纳5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4)外地单身:限购自2016年3月25日后,上海取代北京成为全国最严限购城市,不仅非沪籍购房社保年限提高至5年,并且要求连续缴纳不能间断。总结一下,上海限购政策更新后:非本市家庭社保缴纳连续5年,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五成、非普通住宅不低于七成。其他一线城市的情况如下:北京:非本市人口社保缴纳连续5年,购买第二套住房(普通&非普通)首付不低于五成广州:非本市人口社保缴纳连续3年,购买第二套住房(普通&非普通)首付不低于三成深圳:非本市人口社保缴纳连续3年,购买第二套住房(普通&非普通)首付不低于四成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广大购房者带来参考帮助,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
商品房使用年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介绍
商品房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但商品房具体是什么意思,包含了些什么,你了解了吗?下面的文章详细为你介绍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的类别,让你对商品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大家都知道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年限的,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通俗的说呢,就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其中,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很多朋友就问了:使用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房子还属于我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特意说明一下。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注: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商品房买卖合同介绍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二、商品房基本状况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三、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六、面积差异的处理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七、产权登记的约定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八、违约责任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使用年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介绍,希望都解答了大家关于商品房的疑惑,欲想了解更多关于商品房的信息,大家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内容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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